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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自杀:原因、征兆及预防
来源:作者:发布时间:2014年12月23日

[内容提要]

大学生自杀的原因主要有家庭消极影响、学校学习生活压力、人际关系紧张、挫折承受力差与思维方式不成熟等。大学生自杀有一定征兆,可以采取将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、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自助与互助机制、建立家庭学校双向互动机制等措施来预防大学生自杀。

[关键词]大学生,自杀,预防机制,心理健康教育。

自杀是主体自愿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。据卫生部门在2003年9月10日公布的数据显示:我国每年约有28.7万人自杀死亡,约有200万人自杀未遂。平均每两分钟就有1人自杀死亡,8人自杀未遂。其中,15-34岁是自杀的高峰年龄段(厉苒苒、丁骋:《世界预防自杀日:心理危机干预者要拯救绝望灵魂》,news.xinhuanet.com)。大学生正处于这一高峰年龄段,自杀率相对较高。南京危机干预中心的调查表明,大学生的自杀率约为20/10万(于俊杰:《大学生自杀现象因素探析》,《大众心理学》2003年第1期,第8-9页)。研究大学生自杀并探寻干预策略,对于减少大学生自杀,帮助大学生健康成长有重要意义。

一、大学生自杀的原因

大学生自杀的原因复杂多样,除本文将主要讨论的家庭消极影响、学校学习生活压力、人际关系紧张、大学生自身因素外,还有疾病、媒体不良引导等原因。自杀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。自杀前的某一负性事件只不过是“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”而已。

1.家庭消极影响

家庭是人们生活的重要场所,家庭气氛、家庭教养方式和家庭结构对大学生的成长有重要影响。大学生的自杀,或多或少地与家庭存在着联系,可以从家庭中找到某些直接或间接的根由,甚至是家庭问题的显现和延续。

一是家庭成员有自杀行为。有一种观点认为:自杀具有遗传性。在这里,我们不能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理解“遗传”,而应该从家庭成员在思想、行为等方面的相互影响来理解。我们可以说自杀有很强的传染性,或者说有很强的暗示作用、诱导作用。在现实生活中,在一个大家庭内,可能会连续发生多起自杀,如毕加索及其兄弟、子女。家庭是人成长的第一环境。人们的行为习惯、思维方式、人生态度等无不打上家庭的烙印。家庭成员有人自杀,其影响是不言而喻的。有研究表明,经历过家庭成员自杀的青少年,其自杀的可能性是同龄人的9倍(黄蓉生:《青年学研究》,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,第124页)。

二是家长有潜在的自杀倾向。如果家长悲观厌世,并在生活中多次透露出这种念头,就会严重影响子女的态度和情感。在他们遇到挫折时,就可能将家庭内部潜在的自杀倾向表现出来。

三是家庭教养方式不当。现在的大学生大多处于独生子女家庭,父母对子女往往寄以厚望,这就容易产生过度溺爱或过度干涉的教养方式。过度溺爱,事事包办,使子女缺乏锻炼,缺乏足够的挫折承受能力,容易产生胆怯、自卑、焦虑等心理问题,因而面临挫折时容易自我否定。而过度干涉不但会使子女缺乏独立性,而且会使子女脆弱敏感,常常怀有恐惧心理。犯错误后,可能出于逃避责罚而采取极端行为。

四是家庭残缺或父母关系紧张。在这样的家庭中,子女缺乏来自父母的关爱,生活中面临的具体问题也得不到父母的指导,极易产生自卑、自闭等多种心理问题,在遭受打击时也容易走极端。研究表明,约有50%的青少年自杀与家庭破裂、家庭功能缺陷有关(黄蓉生:《青年学研究》,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,第124页)。

2.学校学习生活压力

学校是大学生生活的一个重要环境,也是部分大学生感到压力巨大的环境之一。来自校园的压力主要有五种:一是学习不适应;二是来自学校的批评与处罚;三是同学关系紧张;四是师生关系紧张;五是对学校环境不适应。自从素质教育思想提出后,学校从教育理念到教材教法都有了较大发展,但是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、综合能力仍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培养和评估机制。一些学校过分强调学习成绩,而忽视学习方法的培养和学习能力、综合素质的提高。又由于一些学生的专业选择不当和招生单位在招生时(尤其是调配时)未充分考虑学生实际情况等原因,一些大学生并不适应所学专业。对多数大学生而言,他们是希望在学业上获得成功的。这种愿望和学习不适应的现状,会给他们造成较大的压力,使他们经常感到紧张、焦虑、身心疲惫。而所学专业发展前景如何、就业形势如何,也是大学生不得不经常考虑的问题。

同时,部分教师因袭传统,缺乏现代教育思想,缺乏对学生的人文关怀,不了解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。并且,有的教师自身就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,这也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了消极影响。

另外,部分学校为了“发展”,不顾教育本身的规律和现有客观条件,盲目扩张,不但挤占了学生的空间,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,破坏了学校的环境,还增加了校园生活的不安全感,使学生处于紧张、烦躁之中,影响了他们的健康发展。

3.人际关系紧张

人际关系与大学生的自杀有着密切联系。人际关系紧张,是多种心理疾病产生的重要原因,也是导致自杀的重要原因。日本学者磯村英一指出:现代社会人际交往范围的狭小,交往方式的间接化和虚拟化不利于人格的组织化和对环境的适应,这是导致自杀的直接因素([日]磯村英一:《日本における自殺の特殊性と近代性》,《精神卫生》1996年第9期,第224-225页)。

大学生的人际关系,主要有家庭关系、师生关系、同学关系、朋友关系和恋爱关系等。大学生正处于少年向成年的过渡阶段,向往人格独立与自主自立,他们迫切需要参加社会活动,拓展社会生活空间,获得社会认同,实现自我价值。但是,短暂的人生经历决定了他们认识的局限,在多种社会关系中,大学生往往对自己扮演的社会角色、应承担的社会义务、应遵循的社会规则等缺乏足够的认识,因而导致人际关系紧张。人际关系紧张,使他们对社会产生一种离心力,常常感到孤独无助,始终觉得处于他人的压力之中。在生活不如意时,他们既缺乏他人的安慰和同情,也缺乏宣泄、转移的渠道,常常郁结于心,最终导致人生信念的泯灭。其中,尤以恋爱问题最为常见。据南京危机干预中心调查显示,恋爱问题占大学生自杀原因的44.2%(于俊杰:《大学生自杀现象因素探析》,《大众心理学》2003年第1期,第8-9页)。

4.挫折承受能力较弱,思维方式不成熟

同样的困难、同样的挫折,为什么有的大学生应对自如,有的却走上不归路?这与个体的心理素质、挫折承受能力和思维方式有密切关系。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,其生活环境单纯,多数人成长道路较为平坦。并且,大多数大学生是独生子女,多数人在上大学前都生活在父母身边,缺乏独立生活的经验,缺乏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。同时,尽管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增强,独立思考的能力得到了发展,思维敏捷,反应迅速。但是,由于受知识水平、知识结构、人生阅历和生活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,大学生考虑问题往往比较主观片面,不能客观全面地看待人和事物,容易陷入“非此即彼”的误区。在遇到挫折时,往往只看到问题的某一方面,产生一些错误认识:一是认为挫折不应该发生在自己身上;二是以某一挫折来完全否定自我;三是夸大挫折的后果。因此,一旦他们遭受挫折,既无法克服又不能逃避时,就可能产生指向自身的攻击性冲动。当这种倾向十分强烈时,就可能导致自杀。尤其是心理素质较差、挫折承受力较弱的大学生面临较大挫折,或者是并不严重的挫折被其夸大时,自杀的可能性就更大。

二、大学生自杀的过程及征兆

一般说来,大学生的自杀要经历一个过程,有比较明显的征兆。把握自杀过程,准确识别自杀征兆是预防自杀和救助的关键。

1.自杀的过程

自杀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。第一,自杀动机产生阶段。因某些负性事件的刺激,使心理出现巨大的失衡,以致不能自我控制,从而产生轻生念头。第二,矛盾冲突阶段。自杀者面临生与死的两难选择,同时又考虑自己的自杀对他人(尤其是亲人)带来的影响,因此,会陷入矛盾冲突之中。第三,做出自杀决定。此阶段自杀者会选择自杀方式、场地和时间等。第四,实施自杀行为。

2.自杀的征兆

自杀通常是有征兆的。有研究表明,52%—60%的自杀者在自杀前1―8周曾发出过求助信号。80%的自杀者曾向外界表达过自杀意图(关树文、诺敏:《试论青少年的自杀及其预防》,《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》[哲社版]2004年第2期,第19-23页)。因此,那些认为“自杀是没有先兆的”、“说自杀的人是不会自杀的”观点是错误的。大学生自杀的征兆具体表现为:

(1)语言——通过话语表现出厌世念头,或谈论有关死亡的话题。如“人生意义何在”、“人活着真没意思”、“人是不是真的有来世”等等。这实际上是有自杀意图的大学生发出的自杀信号,表明其正处于生与死的两难选择中。另外,一般情况下,大学生自杀者会在自杀前与最亲近的人(一般是父母)联系,对后事作交待,如“感谢你们的养育之恩”、“今后一定要注意身体”等等。此时,如果能及时通过这些信息发现其自杀意图并予以有效的帮助,很可能促使其放弃自杀。但是,这些重要信息却往往被当事人忽略。

(2)行为——明显的行为改变。如突然整理自己的物品,将自己有用的物品赠送他人;个人喜好发生改变,对以前关心的事物漠然处之;作息时间和饮食习惯发生改变;逃学旷课;夜不归宿,等等。

(3)心理——在情绪等方面,发生较大改变。人们在自杀前,会处于复杂的心理矛盾中,会有一些明显的表现,如情绪不稳定,忽悲忽喜;或平时乐观开朗,突然郁郁寡欢;或平时寡言少语,突然爱说爱笑等等。

(4)生理——突然的身体不适。一个人想自杀,在生理方面会有所反映,如呼吸急促、疼痛、出汗、颤抖、失眠、体重下降等等。有的自杀者本身没有生理疾病,但在自杀前常常感到身体不适,其实这是心理冲突在生理上的反映。

三、大学生自杀的干预策略

大学生自杀不仅有征兆,而且,有研究表明,从产生自杀意愿到实施自杀行为,历时半年以上者达81.3%(黄蓉生:《青年学研究》,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,第126页)。可见,预防大学生自杀是可行的。尽管导致大学生自杀的原因复杂多样,但是,不论何种原因,最终都要通过主体自身起作用。因此,预防大学生自杀关键在于通过教育完善其认知,提高其挫折应对能力。

1.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,进行专业辅导

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指出:“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的专门机构,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,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,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”。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,除了进行广泛的心理健康教育外,还要做好以下工作:

一是个别心理咨询。心理咨询为大学生提供了倾诉机会,为大学生摆脱心理困扰提供了专业帮助,对防止自杀具有明显作用。日本学者的研究表明,有24%的人通过心理咨询放弃自杀(胡金生:《日本对自杀的心理学研究》,《应用心理学》2002年第1期,第58-62页)。二是电话咨询。电话咨询具有隐蔽性特点,尊重了个人隐私,克服了面对面咨询的不足,可以让大学生畅所欲言,倾诉内心痛苦,并从中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,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。三是建立建全大学生心理档案,使教育者更为全面地了解学生,对那些心理健康状况较差或有明显个性缺陷的学生,进行有针对性的疏导、矫正,对那些有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高危学生,给予及时有效的帮助。这项工作应由专业人员来承担,从学生进校就开始进行,除长期观察、记录大学生的心理情况外,还有必要进行一些心理测试,以便比较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心理变化。对心理测试的结果应客观慎重地解释,并严格保密。

2.加强队伍建设,将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

要有效地防止大学生自杀,就要培养一支既掌握青年成长规律,又掌握较多心理学知识的教师队伍。由于思想政治教育者长期处于学生工作的第一线,熟悉学生情况、有做人的思想工作的经验、知识面广、责任心重,有其他教师所不具有的明显优势。同时,尽管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各有侧重点,但是,二者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,那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。因此,将二者结合起来是切实可行的。这有利于更好地了解大学生的思想、心理和行为;有利于及时发现大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;有利于正确区分思想道德问题和心理问题,并区别对待;有利于转变教育观念,根据学生的气质特征、性格类型,采取不同的方法,使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在满足学生需要的基础上,以提高工作质量。在二者的结合中,要融入生命教育的内容,使大学生明白死亡的真正意义,将珍爱生命作为一个基本价值观念,根植于学生的头脑之中。

3.发挥专业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作用,形成齐抓共管局面

专业教育和其他教育的分离,带来的负面效应不容忽视。一方面,不利于专业教育。“相近则相悦”,师生间缺乏情感交流,就难以产生共鸣,难以达到教育的预期目的。另一方面,忽略了教师的德育功能,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。教师不是“教书匠”,教师要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,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、教育学生。目前,各高校学生激增,一名辅导员少的带一二百名学生,多的带五六百名学生,工作难度可以想见。而且,辅导员还具有多重角色,既是教育者,又是学生具体事务的管理者。因此,要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心理健康教育、思想教育上的作用。要使他们掌握教育学、心理学方面的知识,使他们在这些知识的指导下,有意识地将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专业教学活动中,将学生因心理问题引起的学习困难、学习无动力等现象准确地鉴别出来,并及时进行辅导,及时解决问题。

4.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,形成以学生为主体的自助与互助机制

教育只有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动性、积极性,才能获得良好的效果。预防大学生自杀,关键在于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自助与互助机制。因为专业心理健康教育、咨询机构不可能完全解决全体学生的问题。只有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和互相教育的作用,才能使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。从大学生的智力和心理发展水平来看,他们的自助、互助完全可以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。并且,大学生大多数时间都与同学在一起,其情绪、情感在同学中得到表现,其变化也最容易被同学察觉。若同学的心理健康意识较强,明了自杀的征兆和干预策略,则可以大大减少悲剧的发生。因此,如果学校注意引导和支持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自助、互助机制,必将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起巨大的推动作用,有效遏制大学生的自杀行为。

5.优化家庭环境,建立家庭、学校双向互动机制

不良家庭气氛、不当家庭教养方式是大学生的重要压力源。由于知识欠缺,一些家长不知道怎样根据子女的身心特点,进行适时的、适当的教育。有的认为教育就是严管,对子女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,甚至粗暴对待;有的把溺爱、放纵等同民主,等等。因此,必须优化家庭环境。具体措施是:第一,家长要结合子女的智力水平、知识结构、兴趣爱好等情况,提出切合实际的要求,这样才能产生积极的期望效应;第二,营造良好家庭气氛,家长要本着尊重、理解、信任、宽容、激励的原则加强与子女的沟通,这不仅可以掌握子女情况,而且可以增进亲子关系,有利于子女健康心态和良好性格的形成。同时,充分利用互联网和通讯工具,建立家庭与学校间的经常性联系,形成家庭、学校双向互动机制。家庭与学校加强交流,使家长能掌握子女在校情况,学校能了解学生在家里的表现,并向家长提供心理学、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,以促进家庭教育的科学化。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学校责无旁贷,家庭也不能退出教育舞台,建立家庭、学校双向互动机制,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。

6.对大学生中精神、心理疾病患者和自杀未遂者要积极治疗,加强管理

对有精神异常、心理异常的大学生,要配合家长及时到专业医疗机构鉴别诊断,确诊后的抑郁症、忧虑症、分裂症等患者,要积极进行科学治疗并加强管理,以防止自杀的发生。同时,由于自杀未遂者有再次自杀的可能,因此,对自杀未遂者要积极采取有效的心理治疗,以化解其“心病”;要培养其兴趣爱好,以转移注意力;要严加管理,使其远离利器、绳索、有毒药品等,避免独自到楼顶、窗口、平台等处;自杀倾向十分强烈的,应有专人24小时看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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